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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07 02:57:22 | 作者: kaiyun下载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导读】多位车主2014年7月向经济之声反映,具备240匹马力进口发动机的蒙迪欧致胜在质保期内出现发动机爆缸故障。咱们进行连续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唯独厂家长安福特对此不闻不问。如今车辆已过质保期,车主只能自费维修,但花了3万元高价换回的竟是无号发动机。《天天315》聚焦:解决汽车心脏问题,怎能马虎敷衍?
央广网北京3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2014年7月多位车主向《天天315》栏目反映,自己购买的具备240匹马力进口发动机的蒙迪欧致胜在质保期内出现发动机爆缸故障。
《天天315》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厂家长安福特当时答复我们,说是车主使用了不匹配的燃油导致车辆出现偶发性爆震现象,并称2013年就已经告知4s店相关的解决方案。
但据记者当时调查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是,多辆蒙迪欧致胜都是在2014年,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发动机爆缸故障,而不是爆震现象。而且车主们和记者说,他们一直是按车辆使用手册要求,使用93号燃油,有的车主一直加的是97号燃油,发动机从没用过不匹配的燃油,也都按时保养车辆。但厂家依旧只提爆震现象原因和处理方法,不提爆缸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案。
车主们质疑,这款车的发动机存在设计缺陷。当时,我们节目的特约评论员海龙,在听过车主的介绍后分析,可能是这款车在某个部分的设置,或者是设计上有一定的问题。
具备240匹马力进口发动机的蒙迪欧致胜是不是真的存在设计缺陷,厂家长安福特一直“默不作声”,车主也无从了解真相。车主们和记者说,他们对厂家处理投诉的态度感到失望。
北京车主:我们专门有一个QQ群,爆缸的,基本是2011年、2012年、2013年那一批车是涡轮增压的发动机,高功率的多,所以我觉得我蛮理性的。机器啊,车出故障,我倒没有太指责这件事情,它毕竟是一个大型的机械产品,关键我觉得福特根本就不是一个负责任企业的思维方法,我对福特从一个非常忠实的用户变成再听福特绝对会转身就走的。
如今,这一批次的车辆都已经过了质保期,车主只能无奈自费更换发动机,但在更换时,有车主又发现了令人恼火的新问题,那就是花3万元高价换回的,竟然是无号发动机。上海车主张先生2011年底在上海东昌福德4s店,购买了一辆2011款的具备240匹马力进口发动机的蒙迪欧致胜,2016年年初车辆发动机出现爆缸故障。
张先生:在高速上一开始有一点点的故障,刚开始有点抖,因为我春节走的时候,我是换好的机油,汽车每个方面的性能我都是给检查好之后走的。因为我老家在山东,我从上海开回去大概700公里左右的路程,在回上海的时候就产生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之后我去4S店去维修,他说,你这个发动机爆缸了,我说什么问题导致了发动机爆缸了,他说有很大的可能是操纵的问题,有很大的可能是油品的问题,上网一查,我发现出现这样一种状况的发动机有好多好多。
上海东昌福德4s店告诉张先生,车辆已经过了质保期,他需要自费花3万多元更换发动机。交钱后,没多久新发动机到货,张先生验货时发现,这台新的进口发动机,竟然是一台无号发动机。
张先生:他说,你这个发动机要换的话是进口的材质,我们要从福特公司把这个发动机的缸体整体给你换下来,他当时承诺,我给你换的材料肯定是进口的,进口过来的东西肯定有海关的报关资料。但是这样的产品进来之后,当天他打电话给我,他说,你这个发动机缸体进来了,你来看一下货,我们给你安装。然后我开车到了4S店,他当场给打开了,实际上我看他已经打开过了。我说你这里面的合格证和报关单呢?他说都给你修好,修好了之后材料一起会拿给你,然后你这样的一个东西要拿到车管所备案。我说,你这个新的发动机缸体上为什么没有编号?他说,从国外进口的只有报关单没有编号,没有发动机号这个怎么来操作呢?他说注册公司会有人按你原来的号码给你贴发动机号,这样你还不用去车管所去变更了。当时我也不知道法律的流程怎么搞的,我还以为福特公司有这种流程,可以把发动机号贴上之后可以报给国家。现在我这个发动机已经在车上了,已经安装好了,我后来打电话到车管所一了解,任何一个生产厂商没有权利贴发动机号码,必须由国家交管部门来贴发动机号码,也就是说我这个发动机他现在给我换上了,我问了车管所,现在这个号码没有通过车管所就是非法的。
张先生已经将车提回家,但不敢常常使用,因为4S店到现在都没有将新发动机的相关手续交付给他。
张先生:发动机,他们告诉我是进口的材质,这个发动机是进口的,2月29号我拿的车,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给我提供发动机是进口材质的证明。比如我要去车管所去变更发动机的号码,换了发机,依照国家的规定,要到车管所重新去申请汽车发动机的号码或者是申请原来的号码,但是无论是哪个号码,都必须由车管所来履行这个义务。但是它没提供证明,国家相关的合格证,我也无法变更。我跟4S店一直在沟通,4S店说会想办法给我弄。如果现在我这个车子行驶在路上,这个发动机我不是换了吗?号码4S店自己条的,我问过保险公司,如果出了车险,保险公司说你这个车发动机变更过,没有到国家的有关部门去变更,那你这个就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以内,现在我这个发动机,根据车管所的说法,就等于一个黑车。
记者昨天向上海东昌福德4s店售后经理唐先生核实时,唐先生和记者说,给张先生更换的是进口发动机,相关手续都有,可以拍照并将照片发到《天天315》节目邮箱。
唐先生:我这边了解到,就是这台车当时是因为车辆有问题,拖至到店里以后进行了一个相关的检查,检查下来是有一个缸体内有个活塞没有工作,因为这台车所有的保养这一块都不是在4S店来做的,所以具体它是怎么引起的故障我们是无法确定的,只是把这个故障的现状检查出来。
唐先生:因为这台车的原厂发动机的型号属于进口件,所以我们当时进过来这个发动机是原装的进口件,在维修过程中,客户有提出过这个疑虑,就是说他是否进口件。当是我也是邀约顾客来到店里,来看了一下厂家发过来的进货单、海关单、报关单都有看到。
唐先生:我跟客户也沟通过,因为这台车涉及到后续客户要到车管所这边变更发动机信息这一块,我跟客户说我会把有关的资料整理好提供给你。
唐先生:因为是什么?因为客户说这个牌照是连云港的,不是在上海这边的,所以我跟客户说,我这边资料在您要去连云港的那一段时间,你告诉我哪一天去,我把有关的资料准备好给你,这个所有的相关的资料都有。
记者:那您拍张照片发给我们看一下好吗?因为现在这个车主主要是质疑你们给他换的这款不是进口的发动机。
唐先生:那不会的,就相关这么多东西我都是要收集到,我们财务拿的,也不是马上能拿到。
在这之后,记者又从唐先生处核实到,赵先生车辆上新换的这台发动机上的号码,确实是4S店打上去的。
记者: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新发动机编号的问题,照您刚才说的,更换的这一类新的发动机是需要去车管备案一下这个发动机的新编号,包括更改行车证,是这样吧?
唐先生:是这样的,因为它新的发动机上,过来当时是没有发动机型号的,我们这边也是跟客户进行了一个协调,现在的问题就是说,跟他相约好是本月的20号左右,陪客户直接到连云港这边办理相关的手续的,这一点有没有跟你反映过?
记者:不,您刚才说的是这个新的上面不是还没有编号吗?这款发动机上它有没有编号现在?
唐先生:现在这个编号我是拿它原来的钢印号把它放在上面的,然后是让客户跟我们大家一起到连云港这边做一个相关的登记,一般是这样的,比如这台车是在当地维修,而且是当地牌照的情况下,咱们拿新的发动机和旧的发动机拿到车管所直接可以做这个办理,因为涉及到这一台车是连云港的牌照,但是维修是在异地,那必须要把新的发动机装在车辆上,确保车辆能够行驶之后把旧的钢印装到车上拿到连云港那边再做变更。
唐先生:对,因为这样的一个东西是涉及到还要办理手续,所以我们要到20号之后,陪着客户到连云港这边去办理这个相关手续。
唐先生:这个进口发动机是目前到店里的第一台做的车辆,所以相关手续都是我们后续了解之后去办理的。当时我们也跟客户说,你这个有疑虑不要紧的,我们帮助你去办这些事情。
就在记者和4S店联系的前几个小时,张先生还去4S店索要新发动机的相关手续,但是却没有拿到,双方还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记者联系4S店的唐先生,他说进口发动机的相关手续都有,可以拍照法到记者的邮箱。但是就在今天节目开始之前,我们也没有能够受到相关的邮件和相关的电线月向我们反映问题的车主当中就有一位车主董事女士也是在质保期之内更换了发动机,也是在质保期内更换了发动机,当时更换前,4S店也承诺为她的车辆更换进口发动机,但更换后,董女士发现换回的其实是台国产发动机。当时我们报道后,没多久,董女士就将4s店告上法庭,现在她这起案件已经有了终审判决结果。
董女士:我那是一款进口发动机,它给我换的是一款国产发动机。我的诉求就是我那个没出保,合同期内我以合同法起诉的他,要求退车。后来我又以权益保护法告他欺诈,要求3倍赔偿,因为他对外宣称的承诺是三年质保,三年质保是你得在能保证你那个车的原始配件有的情况下才能对外承诺,它的保养手册上也写着,是三年质保。你在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对外承诺三年质保,就是一个欺诈。终审判决已经下来了,给我退车,原价退还我购车款,但是3倍赔偿没有支持我。
这是我们消费者这个诉讼4S店出现的问题以后,还有这个汽车生产的厂家然后判处的结果是原价退款,但是3倍赔偿,也就是控告它价格欺诈法庭没有能够支持。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共同就今天的话题做出分析与点评。
经济之声:首先在更换新的发动机之前,4S店让车主查验新到货的进口发动机,这一点4S店是做到了的,那么他是否应该要同时主动出示交付相关的手续来证明发动机是新的,是进口的?
李斌:当然它有这个义务,因为首先在交付消费者检验的时候应当将它验明正身,也即说这个发动机是进口的,相关的进口凭证,还有合格证明都应该向消费者出示,他有这个义务。
邵桐:这样的一个问题不是拒绝不拒绝安装的问题,因为它承诺的是要给安装或者更换一台进口的发动机,如果你安装上去,消费者并不知道你安装的是一个国产,首先就是一个欺诈问题,安的东西和承诺不符,这个更换发动机本身的行为就存在欺诈,如果安装了,我们消费者可根据欺诈行为主张三倍的赔偿。如果消费者在没安装之前就要求出示相关的进口证明手续,你不出示,那么消费者可以拒绝安装。拒绝安装的情况下,时候消费者有权利先验明正身,然后再安装,如果你不安装,属于4S店或者维修单位一种无理的拒绝或者是拖延对消费的人承担三包义务的这样一种情况。
经济之声:上海的这位车主张先生所经历的这样的一个问题是绝大多数的车主都可能会经历的,即我们并不知道发动机上的号码到底是谁给它打上去,是自己打上去就可以还是非得要交管部门打上去就可以。在没有了解清楚相关情况的前提之下,发动机安装上去了,然后被4S店打上了号码了,现在成了一个黑车,消费者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李斌:首先,消费者有知情权,您应当告知我,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等,尤其对于进口产品,到底它是不是从国外进口来的,我们不知道,所以作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披露产品的真实信息。现在你不告知我,使得这个发动机到底是进口还是国产现在不确定,或者我能确定它就不是进口的,因为是由厂家在发动机上面打上它自己的印记,这样一个时间段能证明它的合法来源。所以我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害了。同时他还面临一个公平交易权利的受侵害的事实。进口发动机的价格一定高于国产发动机,双方约定的意思表示一致内容是,你给我更换进口发动机,我是按进口价格支付的发动机购买价款,但如果实际上安装的是一个国产发动机,等于我没获得一个真实信息的背景下意思表示不真实,我跟你签了一个合同,多支付的价款我没获得一个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在这样一个时间段,首先要查明,如果确实发动机不是进口的,而发动机上的号是旧发动机的号码,这就出现了一个很离奇的现象,两台发动机共用一个号码,之前那个是原装进口的,之后那个一定就是有一定的问题的,来路不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实际作为4S店,它违约了,它并没有能够证明它向消费的人提供的发动机就是双方当时真实约定的那台进口发动机,因此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这要是在合同法的领域,就是违约责任,当然同时为了家庭生活消费者的需要,我购买了小型汽车,这样一个时间段是适用于消保法的。所以若能够证明当时双方约定的真实的交易对象是进口发动机,而4S店没提供进口的,那么它又隐瞒了真相,所以它可能涉嫌欺诈,按照新的消保法第55条规定,它有可能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
经济之声:那位董女士所遭遇到的问题是,被4S店用国产的发动机取代了进口的发动机,说是原装进口的,给他她安上去了,当时董女士是诉诸法庭,法庭给的终审的判决就是原价退款,但是并没有支持她的这个三倍赔偿。而张先生现在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因为这个发动机安装了,但号码不是有关部门打上去的,所以他的车可能是一个黑车,他根本不敢随意的开这个车上路。4S店的唐先生核实说,张先生车辆上新换的这台发动机的号码确实是4S店打上去的,但是他解释说是为了方便车主异地办理变更手续,因为我们这个张先生虽然车在上海开,但是他车牌是连云港的,但是车主又了解到任何公司和个人是没有权利私自变更发动机号码的。在这种前提之下,4S店的做法是不是违法的,或者是属于欺诈销售?
邵桐:我认为存在一个欺诈销售的问题,主要是先后两台发动机用的是同一个发动机的号码,这首先对于交管部门来说,它不承认之后的发动机的合法性。这种情况就会使消费的人,比如上的商业保险,假如慢慢的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从而会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外,这种私下更换发动机的情况没有正真获得相关监管部门也就是说车辆管理部门的认可,这样的一种情况就会使得消费者被迫陷入了一种违法的状态,而且这种欺诈行为会导致消费者有一定的概率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下,4S店不单单是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且是一种侵权的责任。
经济之声:现在的问题是,车主拿不到手续,不敢用车,去4S店要这个手续的时候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接下来我车主能通过哪些方法来查验清楚这个发动机的具体情况?
李斌:首先,他可优先考虑向工信部门,包括向行业协会的一些专业部门来咨询一下如何证明它的发动机是否是进口。同时,如果已经证明了一个事实,他用的是之前的发动机号码就一定是有一定的问题的,从目前的维权情况去看,他可优先考虑通过行政投诉的方式,也能够使用诉讼的方式要求4S店为他真正更换手续齐全合法的进口发动机,这样才可以使他不至于违背相关的交管相关方面的法规,不至于陷入一个被动违法的局面。4S店有这个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他安装更换真正的进口发动机,而不是他擅自去打印之前的发动机的旧号码。
经济之声:4S店现在的做法是否侵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侵害了哪些,现在又可以向4S店主张哪些权利?
邵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受到保护的权利首先受到侵害了,因为这种发动机出厂以后没有相关手续,没法变更,这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发动机,人身安全性能不能在新发动机更换以后能不能得到保障,这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另外,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经济之声:现在张先生还有一个问题非常之关心,就是新换的发动机的质保期到底该如何计算?
李斌:据我了解,我们的祖国2013年10月1号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是针对的是整车产品,三年6万公里,这样一个三包的保修期。但是对于发动机这样的一个部件,它的保修期如何来确定?我觉得首先要看双方的约定是什么,核心问题在于现在的产品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合法性问题得不到一个最终的确认,现在怎么起算三包期?
经济之声:现在张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车子到底能开还是不能开,如果我真的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交管部门或者相关的法律和法规部门该怎么样处理我,到底是不是把这个车开到连云港去,然后跟4S店的有关人员去办理相关的手续,下一步到底该如何办?
李斌:他可以去咨询一下交管部门,因为不是他的过错造成的这个事实,是否属于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被部分查处之后会有咋样的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他应该先有一个知情。知道之后,他可以去考虑问一下交管部门怎么样才能解决这种问题。
下一步的解决方案到底是如何?经济之声《天天315》的节目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