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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自燃、水箱开锅等事故近期高发交警提醒——天气炎热汽车也有“高温病”
时间: 2024-10-10 03:13:49 | 作者: 新闻中心
昨天,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相关负责人和记者说,随着近日的持续高温,一些“汽车病”也随之增多,最明显的就是爆胎警情“暴涨”。
采访中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与其他季节不同,夏季的交通事故有着鲜明的特点,如爆胎、开锅、自燃等事故高发。与此同时,一些具有夏季特色的不良驾驶习惯甚至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会增加事故风险。
7月16日14时20分许,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接群众报警:机场高速机场方向15km左右处,一辆面包车爆胎发生侧翻。通过公共监控,交警看到该车正侧躺在行车道上,周围车来车往,十分危险。巡逻交警迅速赶至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驾驶人杨某告诉交警,事发时,他感觉车辆猛然一震,随即方向失控发生侧翻,并在路上滑行一段距离后才停下。幸运的是驾驶人和乘客都系着安全带,没有受伤。
7月21日17时许,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指挥室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在宁洛高速北向南东杨坊附近,一辆重型工程车前轮突然爆胎,车辆瞬时失控,所幸车速不快,最后紧急停在第三股车道上。巡逻警力立刻赶至现场,发现该车已无法移动,而驾驶人竟准备在高速上换胎。民警赶紧阻止了他,并告知此举十分危险,很容易引发二次事故,正确做法应该是报警告知具置、在抛锚车后方摆放警示标志、退至高速公路外的安全区域,然后通知道路救援。很快,拖车来到现场,将抛锚工程车拖离高速公路,民警这才回到工作岗位上继续巡逻。
7月31日13时许,高速五大队民警巡逻至机场高速南向北11公里处时,发现一银色SUV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驾驶人称,车辆行驶途中突然水箱开锅,无法正常行驶,他正准备往车里注水。
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相关负责人和记者说,每年夏天都是爆胎的高发时节,尤其随气温升高,爆胎的风险还在增加,是因为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生大量热量,路面温度上升又进一步加剧这股热量,使得轮胎温度迅速上升,进而导致轮胎内部气压升高,易发生爆胎。“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机场高速一共发生了70余起车辆抛锚警情,其中水箱开锅18起、爆胎53起,而在7月20日至8月4日这半个月内,南京动不动就是高温红色预警,爆胎警情更是增至29起。”该负责人还和记者说,春秋季节,机场高速平均每个月的爆胎警情不超过20起。
前不久,双桥门立交上一辆轿车发生自燃。交警三大队民警赶到时,车辆正冒出滚滚浓烟,逐渐出现明火,好在消防队员及时赶到,消除了危险。驾驶人告诉交警,这辆轿车他已开了十几年,事发时他正常行驶,谁知开着开着引擎盖突然冒出了烟。
一位交警和记者说,汽车油路多采用橡胶材质,车辆使用时间长了,橡胶会老化甚至龟裂,由此产生燃油泄漏的情况。在夏季高温时,车内发动机舱的温度相当高,这些泄漏出来的燃油很可能会被点燃。
不仅是机动车,电瓶车也会发生自燃。交警三大队一位民警和记者说,他曾处理过一起事故,一辆电瓶车行驶至江宁路时,突然开始冒烟,骑车人毫无觉察,还是在路人的提醒下他才停车检查,没想到火势慢慢的变大,直到消防车赶到才扑灭。
“后来我们了解到,就在车辆自燃前几天,车主刚去更换过电瓶车的电池,就是因为使用了不合规电池,再加上夏季气温高,内部发生短路,引发了自燃。”这名交警介绍道。
7月15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先后拦下两名驾驶人,原因是“穿拖鞋”。对此,两名驾驶人的解释如出一辙:夏天习惯了穿拖鞋,出门时比较急,没有在意鞋子问题。
穿拖鞋开车,由于脚和鞋子“关系松散”,踩油门或刹车时容易打滑或卡住,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江宁金箔路金宝市场附近就曾发生过一起“拖鞋事故”。当时,驾驶人周某穿着拖鞋开车,鞋子突然滑脱,卡在了油门和刹车之间,慌乱之间,他没能及时注意前方车辆,一头撞了上去。
根据《南京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赤脚、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的行为,否则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炎炎夏日也容易让人产生焦躁心理,尤其对于骑车人,更是一道“烤”验。8月1日中午,江宁开发区庄排路上两辆电瓶车相撞,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两车倒在路边,一名外卖小哥捂着嘴坐在路牙上。原来,该外卖小哥陈某从商家取餐后,骑电瓶车沿胜太路行驶至庄排路路口时,发现送餐地点就在马路对面。在太阳炙烤下,陈某实在不想驶到下一个路口再掉头,他干脆逆行驶上庄排路,就在即将到达小区门口时,遇上王某驾驶电瓶车迎面而来,陈某避让不及,两车相撞,事故中陈某磕断了一颗牙。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认定,陈某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夏天,刺眼的阳光也会引发事故。”交警三大队一位交警和记者说,他曾处理过一起事故,一辆轿车好端端的突然撞上路中隔离绿岛,驾驶人解释,他右转驶上事发路段时,阳光突然刺了过来,眼前顿时一片白茫茫,一不小心撞了车。
“夏季驾车时,司机一定要做好遮阳措施,阳光强烈时可戴上墨镜。”该民警建议道。